全国性医保改革引发争议后,国家医保局紧急打上一个“补丁”

在全国性医保改革引发争议之后,国家医保部门紧急打上了一个“补丁”。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全国性医保改革引发争议

医保改革,也就是目前各地正在进行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允许门诊报销,同时改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不再计入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定额划入当地平均养老金的2%左右。

由于改革后,医保个人账户返款变少,一些地区的退休人员觉得到手的钱变少了,自己吃亏了,所以就产生了不解,引发了争议。

还有一些退休人员觉得改革后买药都要去门诊,还要挂号,要多跑腿了,增加了麻烦和事务性负担,不如以前在药店买方便。

医保改革打上“补丁”

针对这一个痛点,国家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为医保改革打上了一个“补丁”,带来一个新的利好。

根据通知,各级医保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也就是说,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也可以进行门诊用药的报销了。

多地允许药店买药可按门诊报销

事实上,很多地方已经开始这么做了,武汉明确,参保职工凭处方可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在年度累计达到门诊统筹起付线后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职人员暂按照60%比例、退休人员暂按照68%比例给予报销。

举个例子,武汉医保改革后的门诊报销门槛费是500元,也就是说门诊费用超过500元才报销。那么,退休人员老刘去定点零售药店买了800元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那么他可以报销(800-500)×68%=204元。由于已经超过了门槛费,所以以后再买药,就直接按照报销比例报销,比如第二次买药200元,那就可以报销200×68%=136元。

另外,黑龙江医保局表示,力争年内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

大连医保最低表示,参保患者凭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有效处方于5日内,就近到门诊统筹处方流转定点药店购药,符合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享受与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可见,越来越多的地方已经或即将出台在定点药店买药报销的政策,关键有几点,第一,要有有效的处方。第二,买的是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这样就能够跟医院一样享受门诊报销,当然,前提是要达到起付线。

此次医保改革也带来很多的启示,任何改革都要最终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改革目的是利国利民,但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配套措施,不能增加老百姓的负担。所以这个“补丁”打得也是比较及时,有助于减少阻力,让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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