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剑指荒唐“互殴”,推动加快司法改革,意义重大

终于,我到电影院观看了张艺谋导演的电影《第二十条》。说实在的,近几年国师的电影都没有很强的故事性,场面大于情节,我不是很喜欢,不过看了一些评价,觉得这个片子还不错,就选择了它。没有想到,真的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影片情节围绕一个主题三条主线展开。

第一条主线,检察官韩明、吕玲玲在查办的一个案子,案情主要是:王永强因借高利贷无法偿还,放贷人刘文经多次强奸了王永强的爱人郝秀萍,王永强因为屈辱与恐惧,挥刀防卫杀死了刘文经。剧情围绕王永强属于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层层展开。

第二条主线,检察官韩明的儿子因为阻止一起校园霸凌的正义行为,打伤了教导主任的儿子被立案,面临可能被拘留的处罚。

第三条主线,检察官韩明几年前办的一个案子,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因为阻止车上两个人的流氓行为,失手打伤一人被判处故意伤害,判刑还丢了工作。出狱后,张贵生在上访的路上因骑摩托车速度过快被货车撞死。

虽然检察官吕玲玲坚持按照防卫过当来对待王永强杀人案并积极寻找证据,但是参考过去的类似案例,比如张贵生一案,无一例外都被判处故意伤害,而且这种判罚已经成为了司法“惯例”。

韩明一开始也是同意按照惯例对王永强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的,但是在后两个案子中他饱受良心的谴责,特别是在面对张贵生女儿的灵魂拷问“我爸爸阻止流氓错了吗?”面对儿子的灵魂拷问“我阻止霸凌错了吗?”时无言以对,坚定了“翻案”决心。

最终,他顶着巨大压力,以个人情感“对抗”法律,最终作出了王永强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的司法建议并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同。

影片让人几度发笑更是几度落泪,笑点中的泪点发人深思,使我想到了曾经大火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我不是药神》影片最大的意义在于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突出问题,进口抗癌药格列卫对治疗白血病很有效但没有进入医保,一年几十万的费用老百姓根本无力承担。印度的仿制药很便宜也有效,但是却不能进口。电影主人公程勇就是因为帮病人大量“进口”仿制药被判入狱。虽然众多病人跪地求情,但程勇仍因售“假药”被判刑5年,无数白血病人自发站在街边为他送行的一幕,令无数人泪崩。

《我不是药神》最终发挥了重大的社会作用,直接推动我国进口抗癌药物加快进入医保的速度,可以说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第二十条》从情感的角度出发,很好的诠释了《刑法》第二十条,对二十条的重新解读,极大的反映了群众的强烈呼声,将可能推动整个司法判决体系“重构”,对于那些因为正义而出手的行为将是极大保护,对于见义勇为和反抗恶势力行为是极大的鼓舞。

国家法律本就应该是保护正义的,对于正义的行为应该有更大的容忍度,不能因为被欺凌的一方作出还击就变成“互殴”,不能因为防卫出手过重就变成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因为这样判罚实际上是保护了“犯罪”甚至是纵容了“犯罪”。

《第二十条》不仅现实意义重大,而且演员的表演极其到位,雷佳音、马丽、高叶、赵丽颖都几乎无可挑剔,这部电影真的是惊艳了大家。如此佳作,怎能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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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二十条》剑指荒唐“互殴”,推动加快司法改革,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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