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IASB就《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一、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对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提供了准则指引,但在应对金融创新不断产生的一些复杂金融工具上面临挑战。例如,兼具金融负债和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在实务中存在多样化,这使得投资者很难评估和比较发行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此外,投资者一直呼吁获取更完善的信息,包括解释金融安排复杂性的有关信息以及权益工具的信息。

为了应对企业在金融工具分类时面临的挑战,2023年11月2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发布了《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征求意见稿,提议对下列会计准则作出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 (IAS 32) :澄清金融负债和权益分类的若干基本原则,同时新增应用指南;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 (IAS 1) 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 (IFRS 7) :改进企业就其发行的金融工具所作的信息披露和列报。

二、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修订内容

征求意见稿主要澄清了IAS 32中有关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分类的下列内容:

征求意见稿同时扩展IAS 1和IFRS 7关于某些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披露和列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就以下事项作出披露:

权益工具的类债务特征和金融负债的类权益特征的条款和条件,例如优先股的固定股息;

企业清算时,所有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清偿顺序;

普通股的潜在稀释,例如行使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和股票期权时,企业将交付的最大股数;

初始确认时,被分配至复合金融工具的负债和权益成分的金额;

有关包含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义务的金融工具的特定定量信息;

有关支付金额基于企业业绩或净资产变动的合同义务的金融负债的信息。

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将归属于母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和其他权益工具持有方的金额分开列示。

三、结语

IASB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是2024年3月29日。毕马威长期致力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研究,我们将持续关注IASB的准则修订进程,并及时与各位分享。

标题: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IASB就《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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